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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零”成本 物业矛盾巧化解

分类:调解案例 1475

11月1日上午,某物业公司代表将一面印有“诉前调解,高效便民”的锦旗送到了金台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感谢立案庭法官干警及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高效便民的调解工作。

张某等9人系某小区业主,由于拖欠物业费达两年之久,期间物业公司多次提醒催缴,业主仍然拒不缴纳。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业主缴纳物业费及滞纳金共计2万余元。考虑到物业纠纷类案件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虽标的额较小,但该类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纠纷数量多,如若采取传统的立案开庭审理、宣判执行方式,不仅不利于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还会增加业主诉累,甚至有些业主还有可能因缺席审判而承担诉讼风险。为避免上述问题,切实做到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立案庭法官在征得原告某物业公司同意后,将系列案件引入诉前程序,委派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该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对其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满,但具体情形又各不相同。调解员遂与立案庭庭长张凤、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周千翔共同商定调解方案,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针对不同情形开展个案调解,特邀调解员利用电话或与业主面对面交谈的方式,耐心倾听每一位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张庭长以家常话拉近距离、以贴心话消除隔阂,周主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就业主们反映的物业公司办事效率低、公共设施老旧、卫生环境差等问题与物业公司进行反馈核实。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该物业公司与9户业主达成一致协议,物业公司与业主们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金台区法院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抓手,不断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成果,充实多元解纷力量,形成诉源治理合力,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建立合作,“线上线下”共治发力,持续为群众提供“零成本”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为群众安居乐业、平安金台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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